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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秦汉就有医政管理局,并且建立了完善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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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统一时期。从公元前年秦灭六国,到公元年曹玉篡汉,在这年里我国度过了始皇统一、楚汉相争、三国鼎立等历史时期,经历了重大的社会变革,废除了宗法分封制,建立了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,而且统一了文字、货币、度量衡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皇帝可以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,各项政策都可以很快的在全国推广。我国医政也在秦汉时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之所以这一历史时期被归结为医政的奠基阶段,是因为秦朝建立起中央高度集权的封建制度以后,国家的各项制度、机构和措施都得到了很大的完善,促进了国家医疗卫生事业方面的发展,使医政涵盖的内容逐步确定,医政管理的重点更加突出。“汉承秦制”延续秦的制度,也为医政的发展奠定了稳固的基础。

秦汉医官制度的建立

医官征召及选拔制度秦汉时期,中央高度集权,官吏数量增加迅速,虽然皇室和王公贵族格外重视健康保健,但此时没有设立单独的医官培养机构,为了充实宫廷医疗队伍,统治阶级通过选拔的方式吸引民间的名医为皇室服务。这种逐渐形成的征召制度在战国时期已初见端倪。《庄子列御寇》载:“秦王有病,招医,破费演痤者得车一乘,所治愈下,而所得愈多。”此次召医是因为秦国君王身染恶疾,承诺的待遇很好,因而各地有很多良医前往,扁鹤就是其中之一。

秦在统一六国之后,秦始皇宠信方士(此时的方士包括医生),为达到长生不老的目的而炼制方药。秦始皇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能人异士“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,欲以兴太平,方士欲练以求奇药”。虽然征召医官的目的是满足皇帝的一己之私,但这种行为起到了充实医事组织和医疗机构的作用。汉朝也曾多次征召医官,“征天下通知逸经、古记、天文、历算、钟律、小学、《史篇》、方术、《本草》及以《五经》、《论语》、《孝经》、《尔雅》教授者,在所为驾一封紹传,遣诣京师。”“昭帝末,寝疾,征天下名医。”在此时期,征召的专职奪家主要为统治阶层服务。

医官设置的完善秦汉具有高度的封建政权的集权特性,在医政方面体现在作为医政组织形式的医官设置上。与先秦相比,秦汉时期的医官设置更加完善和规范化,这是医政活动开展的基础,也是医政发展的保障。秦汉医官设置主要分为中央医官和地方医官。

中央医官设置

第一,秦朝中央医官的设置。在秦代的国家机构中,少府是九卿之一,少府下设置六丞,“太医令、丞”便是其中之一,负责医疗事务,归属少府管辖。秦武王时便已经有“太医令”的官衔,如:“扁鹤入咸阳,秦太医令李醯自知伎不如扁鹤也,使人刺杀之。”“太医署,周官有医师上士、下士,掌医之政令;秦、两汉有太医令、丞,亦主医药,属少府。”普遍认为,太医不仅承担着诊治中央官员疾病的责任,还担负着管理地方医疗工作的职能。

第二,西汉中央医官的设置。西汉时期,地位最高的医官是“太医令丞”,医院使。此时,中央政府的医职形成了两个系统,分别是太常和少府。《汉书》记载了太常和少府的机构设置:“奉常,秦官,掌宗庙礼仪,有丞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。属官有太乐、太祝、太宰、太史、太卜、太医六令丞,又均官、都水两长丞,又诸庙寝园食宫令长丞,有雍太宰、太祝令丞,五畤各一尉。”“少府,秦官,掌山海池泽之税,以给共养,有六丞。属官有尚书、符节、太医、太官、汤官、导官、乐府、若卢、考工室、左戈、居室、甘泉居室、左右司空、东织、西织、东园匠十六官令丞,又胞人、都水、均官三长丞,又上林中十池监,又中书谒者、黄门、钩盾、尚方、御府、永巷、内者、宦者八官令丞。”西汉为何设置太常和少府两种太医令,史书并未说明理由,对于太常太医令丞和少府太医令丞两者的职责分工,后人也颇多猜测,近代史学家陈直认为:“太常之太医,是主治百官之病;少府之太医,是主治宫廷之病。”另一种较为主流的观点是:太常太医令丞具有宫廷太医长官和政府卫生行政长官的职能,医院使;而少府太医令丞则负责王室的医药管理,逐渐演变成后世管理药品的尚药局。

西汉时期记载有女子作为中央医官的史料。据睡虎地秦简《日书》记载:“壬寅生子,不女为医,女子为也”。西汉淳于衍(名医淳于意的女儿)便是一名医生,“显爱小女成君,欲遣之,私使乳医淳于衍行毒药杀许后。”乳医与女医应是同一职能,因为我国男女有别的伦理思想,她们的服务对象为皇族女性及官员女眷。

《汉书》有关于“医待诏”的记载:“灵后舅伍宏以医待诏。”西汉晚期设“本草待诏”一职,“本草”是药学的代称,西汉在全国范围内诏精通药学药物的人待命,将他们汇聚在一起,为统治阶级提供更精良的医疗服务。医待诏应属于临时性医务工作人员,由朝廷发放俸禄,却因需而定,医术精湛的可升职为侍医,否则可能被裁退。

第三,王莽新政阶段中央医官的设置。两汉之间,王莽新政托古改制,曾设立“太医尚方”一职。“翟义党王孙庆捕得,莽使太医尚方与巧屠共刳剥之,量度五藏,以竹筵导其脉知所终始,云可以治病。”由此可见,“太医尚方”应为王莽新政阶段所设置的医官,而且这也是有关中医解剖的早期记载。

第四,东汉中央医官的设置。东汉中央医官的设置与西汉时期有些区别。太常太医令丞被取消,仅在少府中设置太医令一人,负责管理全国的医疗卫生行政工作,相当于现代的卫生部部长,其下设药丞、方丞各一人。据记载:“太医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诸医。药丞、方丞各一人。本注曰:药丞主药。方丞主药方。”此外,史料中还有中宫药长,尝药监等药职的记载。中宫药长的工作职责是为皇族调配药剂,尝药监的工作职责则是在皇族患者服药前先尝药,以确保他们用药的安全。两者都是宦者为之,所以应该是专门为皇帝、后宫娱妃服务的。“中宫药长一人,四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”,章和二帝之后,中官范围稍广,加尝药、太官、御者、钩盾、尚方、考工、别作监,俸禄六百石,由宦官担任这些官职,转为兼副,或省,故录本官。

从医官体系的总貌来看,东汉时已设置了非常庞大的中央医官体系,有“员医二百九十三人,员吏十九人”之多。医疗组织有正规的形式,并且其设立也不再局限于为皇室服务,已经由皇室内部向外扩展至中央政府九卿各曹,医政管理不断细化,反映出当时东汉的医政组织已经非常完备,向着一元化的方向发展。

地方医官设置

秦朝,在地方设有四级行政机构,包括“郡、县、乡、亭在这些机构中,有的由其长官负责管理医疗卫生工作,有的设专职的医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。

年12年月,出土了《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》,记载了县级长官“令史”兼有统管医疗卫生事宜的佐证。《出子(即流产)爰书》、《贼死(即他杀)爱书》、《经死(即溢死爰书》说明“令史”负有对某些死亡病例进行调查处理的责任,并且从现场检查到讯问等均有一套比较完备的程式,并记录在案。

亭是秦代地方行政组织中的最低一级的官僚机构,设亭长统管,“一为亭父,掌开闭扫除;一为求盗,掌逐捕盗贼。”可见,亭父”的主要的职责是清洁卫生,类似于我们今天的环卫防疫之官。

《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》“病爰书”不仅记载了麻风病最早的完整病例,还描写了对麻风病作出诊断的地方医生。这就告诉我们,早在秦代,基层组织机构中就设立了专职的医生。

西汉之初,在吸取周朝和秦朝灭亡教训的基础上,实行了郡国并行制,中央集中权力,将皇姓和外姓有功之人分封诸侯,便于统治。各诸侯国机构和制度设置基本与中央一致,其不同之处,在医官体系上有所体现。《后汉书百官志》记:“医工长,本注曰:主医药。”医工长在中央医官制度中是不存在的,但是在诸侯国中,其负责诸侯王及王室权贵的医药行政工作。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墓曾出土刻有“医工”字样的铜盆,这应当是服务于刘胜的医工少沂专用的医疗器皿。

东汉地方官医体制大体沿袭西汉,但有两点不同,一是增设了医曹吏一职,二是地方官医不再隶属中央官医系统,改由地方官医管理。

秦汉医学教育的特点

秦朝实行“禁私学”的政策,但是政府却没有设置官学,因此在这一时期私学没能完全禁止,医学教育依然通过家传或师承为主要方式。

汉朝实行崇儒的教育政策,出现了很多官办学校,最著名的是汉武帝时创立的“太学”,主要负责研究专门学问。汉代的私学教育也很繁荣。汉代医学教育依然以“师承”方式为主,讲究“因材施教”,除了授以“医术”之外,还有教习“医书”。这一时期,出现了很多著名的医家,他们热心传播医学,广收弟子,精心传授。

秦汉医学文献的保护政策

在医学文献方面,秦汉时期都实行了积极的保护和扶持政策。秦始皇一统中国后,为了巩固统治地位,使民众思想统一,实行“焚书坑儒”政策,将中华文化典籍大量焚毁,而医书不在其中。反映了医药在当时社会中的重要地位。记载:“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,非博士官所职,天下敢有藏诗、书、百家语者,悉诣守、尉杂烧之。”“……所不去者,医药、卜链、种树之书。”秦朝还将原来分散在各个诸侯国的医药文献收集在一起,成为早期医学文献编辑、整理、校正工作的基础。

西汉时期,“上以中秘书颇散亡,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。”汉成帝专门制订了搜集整理文献的政策。当时的医家李柱国参与皇帝组织的校订医药文献工作,本次校订,共完成医经7家共卷,经方10家卷,另有神仙家(养生)、房中等医学著作,李柱国被史学家认定为我国校勘医书的第一人。秦汉时期的医学典籍的保护政策和搜集整理政策,为我国以后各个朝代医疗政策的制定树立了典范,不仅保护了医学著作,使医疗方法继续传播,还使医学学术研究得以延续和发展。

秦汉频繁的医学交流

秦朝统一中国以前,各诸侯国由于地域、生活和文化上的差异,在医疗方法和用药经验方面有所不同。秦汉统一中国以后,创立了中央高度集权的政治制度,统一了度量衡、文字、车轨,促进了各民族之间、邻国之间的医药交流,使先进的医术和药方可以互相借鉴。

由于秦始皇日夜企盼长生不老,秦朝的医学交流就建立在其“长生梦”上。他命官员在全国范围搜寻可以永生的灵药妙方,广泛的征诏名医。秦始皇派徐福出海日本寻求长生不老的方药。《太平御览》记载:“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将童男女数千人,入海求蓬莱神仙”,这就是中日医药交流的最早证明。汉代,张骞曾经两次出使西域,并派遣许多副使,到大宛、康居、大月氏、大夏、安息(波斯)、条支(约在今阿拉伯地带)、黎轩(约在今土耳其境内)等国,进行考察和交流。西域各国的使臣也纷纷来访,形成了驰名中外的丝绸之路。

这一时期,开放的医政观使医学交流成为医政的重要组成部分,这不仅是统治者为实现自身需求而制定的政令使然,也是符合各民族和各国人民的医疗需要的。通过医学交流,我国融合了不同的民族的医疗、药物知识,促进了医学事业的发展。

秦汉医政的总结

在中国的历史上,秦汉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时期,形成了统一的国家,秦汉时期的各种有益政策和措施,不仅对以后二千年的封建社会有重要影响,对现在也具有积极的意义,为中华民族的发展提供了疆域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方面的经验。

总结这一时期医政发展的主要脉络,可以以“秦汉集权,医官完善,医学传承,医政奠基”来概括。具体而言,“秦汉集权”指秦汉建立了大一统的封建专制制度,皇权至上,统治者必须要巩固皇权,这就要通过各种组织形式来实现。在医事制度方面,形成了以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为主要目的的医官体系,使“医官完善”,体现在:医官的征召和选拔制度化,医官层级和职能具体化,医官数量扩大化”等方面。在医学发展方面,制定和施行了开明的医学政策,使“医学传承”,体现在:医学教育家传师承为主;保护医学文献,传播医学文化;鼓励医学交流,促进医药融合。因此,在这样的背景下,“医政奠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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